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华商人事〔2025〕306号)文件通知和《广州华商学院职称评审暂行规定(修订版)》(华商院〔2025〕288号)的相关规定,经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推荐,学校职称申报(认定)审核工作小组复核,报学校职称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将审定后的3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7日至12日。若对所列同志上报材料申报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或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2637788
受理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行政楼411)
联系人:张胜永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附件:广州华商学院申报2025年度职称评审公示人员名单(第二批)
广州华商学院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